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说吧 > 正文

汽车在维修店过夜会发生哪些意想不到的事?

一猫汽车网 2018-11-05 15:33:02 图片作者:张学军

汽车在维修店过夜会发生哪些意想不到的事?

当汽车成为了越来越普通的一种家庭用品,方便我们的交通出行的时候,汽车作为一个工程产品使用过程中总会有损耗和损坏的时候,损耗的需要定期做保养,车子坏了需要维修,你有过让自己的汽车在维修店过夜的经历吗?

现在说到汽车在维修店的里过夜的事情,大多数都是在防着一些不良的维修人员对客户爱车不正当处理,造成车主的二次损失。

虽然并不是所有的修理厂的修理师傅都是这样,但是这样子情况也是有发生的,下面一猫君就网友们分享的把汽车放在维修店里过夜的不好的经历。

曾有新闻报道,在深圳罗湖区就有一名洗车店的人员,因为偷开洗车客户的特斯拉,导致该车撞树严重损毁的事故。

而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比如去年上海一家维修店的店员就开着客户的英菲尼迪在路上保时捷飙车,留下了多起违章记录;

广东顺德的一家维修店的店员开着客户的豪车去撩妹;还有一深圳的蒙迪欧车主刚换的新轮胎维修过后变成了旧轮胎。

更有甚者,车主放在维修店过夜的车子,取回后竟然连发动机都被换成了二手的!

4S店的修理师傅,一般情况下都会以试车的名义,把车开出去办自己的私事,曾经小编就遇到过,那个时候坐顺风车,那个师傅就是一个修车师傅,而且每次都不一样的车,后来才知道,都是客户的车!有的甚至拿客户的车飙车,不是自己的车不心疼啊!

很多维修师傅会存在“偷油”的现象,如果真的是这样子的话,很多车主也是很难发现的,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修理厂会发生这样子的情况,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曾经一个车友就提到了做汽车修理的朋友,他自己的车基本不到加油站加油,后来才知道就是把客户车的油抽出来加到自己车里,一辆车少抽一点,多抽几辆就行了。

如果你是大修发动机,很多的配件都是需要用汽油来清洗的,但是很多修车店的老板都不会花自己的钱去买汽油,怎么办呢?那就抽事故车上的汽油来清洗配件了,一般都会抽出5-10升的汽油,清洗之后剩余的,当然就是加到汽修店的“油库”里了!

宝马车主:我的车在4S店维修,一小徒弟把我的手套箱拉手搞坏,我要他赔个新的,结果师傅来了,在车间转一圈回来在其他维修车上拆了一个下来,你说,拆的是不是你的?

上海一个车主的车曾出险,到上海金沙江路(某保险公司的合作维修厂)维修,修好出库时,因下雨天也没有仔细检查,后来年检发现左前大灯不合格,再仔细检查发现被换了一个旧的上去,所以修车最好不过夜,如车主在现场最好!

有时候客户去保养,一些没有配件或者车主不注意的地方,比如没有机油或者滤芯的话,客户没看着,那就不换了!有的时候自己去换机油,发现换了和没换一点区别都没有!

曾在奥迪4S店工作的朋友表示,正规的4S店,每天都会对相关的车辆和钥匙进行登记和封存,手续非常规范和透明,被偷换零部件和车子被私用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在4S店过夜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如果你去修车的时候对汽车修理店不放心,可以尝试以下办法:

1、记录数据:比如油表、里程表,并拍照留下证据。

2、更换下的旧零件记得要回来:这样既可以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作为维权证据,也能防止4S店再卖给其他车主。

3、车辆毛病,尤其是车身状况提前搞清楚,拍照做记录,进行前后对比

4、最好别过夜:选择合适的时间去修车,能不过夜尽量不过夜,即便是现场维修也要在旁边盯着。

这些虽然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嫌疑,但老话说的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毕竟汽车的使用成本、维修成本对每一个普通车主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为什么会出现上面这些情况呢?归根到底是诚信建设的问题,个别贪婪的人破坏了整个修车师傅这行的信誉,随着法制建设的推进和维修行业通用流程规范化,这种情况也在逐渐减少。

一个维修店的风气是否正,与维修店的老板有很大关系,老板倡导诚信经营、店里的师傅也会对法律法规心存敬畏,减少甚至杜绝这种损害客户的行为。


汽车怠速常见问题汇总//news.emao.com/news/201811/28851.html

国道省道等公路等级划分标准//news.emao.com/news/201811/28843.html

上海公司企业公车车牌拍牌问题//news.emao.com/news/201810/28809.html

开已报废汽车上路的扣分罚款//news.emao.com/news/201810/28741.html

评论(0)
上一篇
下一篇

汽车在维修店过夜会发生哪些意想不到的事?

一猫汽车网 2018-11-05 15:33:02 支持 键翻阅图片
版权所有:一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10-62691688  © 2017 www.emao.com 京ICP证150082号 京ICP备14010468号 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