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开四停四”今起实施,首月为执法过渡期。
广州市针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的“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从今天(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第一个月(2018年7月)为执法过渡期,不实施处罚。
今天上午,广州交警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开四停四”的执法措施进行了详解。据介绍,当非广州籍中小客车进入到限行管控区域,电子警察会对该车辆每一次通行进行拍摄记录。并通过车辆“流水”信息和相关图片形成违法信息记录。
针对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行为,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的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
广州市“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配套的电子警察执法系统已于今天开启,本月为执法过渡期,8月1日开始处罚。对于在管控区域内违反“开四停四”的非广州籍中小客车,将依法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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