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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交通事故了怎么办?这7件事你必须知道

一猫汽车网 2016-05-26 05:42:00

前不久,猫哥不小心给人家追尾了,打122给交警报案,交警说事故太小,让我们直接来快速处理中心;打电话给保险,保险人员又说损失费用过高,必须要到现场,然后猫哥就直接给这两个电话搞昏了。现在有车的人越来越多了,但是很多车主遇到交通事故后却不知道怎样处理,接下来猫哥将从7个方面解读交通事故现场应该如何处理。

正如猫哥之前遇到的事故一样,能否移动车辆确实是一大问题,因为破环了现场有可能导致有理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万一对方赖账了怎么办,所以猫哥建议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先拍照取证。那什么情况是当事人必须要保护现场的呢?根据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经常会看到一些例子说有人把伤者送医院了,或者打开了车门去取手机等等,而被交警认定破坏现场,需要负全责的。送人就医这种救人之举是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的,会给予相应的照顾,但是不能免去责任,所以救人也要讲究方法。

会不会有些人出了交通事故也不知道的呢?会有的,一些和非机动车的很轻微的刮蹭等等很多种情况,那么事后才发现的,当事人应该怎么办了?

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程序规定》第十二条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车辆维修的费用一般都不是非常紧急的,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定损的人员过来初步确定车辆损坏程度,如果属于轻微的事故,一般在快速处理中心处理,处理完之后可以由当事人把车自行开到维修点再进行定损,在快速处理中心也可以进行定损,不过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如果定损不准确,可以由维修点追加维修项目,由保险公司进行核对。

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是在所难免的,而且会经常遇到,在繁华的街道上想要等到交警和保险公司的人过来非常不实际,也严重地妨碍了交通。事发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规定撤离现场或在现场纠缠,另一方可报警,警方对不肯撤离且造成交通拥堵的当事人,将严肃处理。如双方都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拥堵,交警将依法强制拖移事故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放行车辆。

虽然新保险规定中有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这一条例,但是手续非常麻烦,很多汽修店和4S店都不愿意做,所以很多时候都是修车方先垫付修车费用,然后拿发票给责任方索赔。但问题来了,万一责任方赖账不赔了怎么办?

这时候索赔方可以申请交警介入调解,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虽然交警是可以介入调解,但是交警也不能乱来,在什么都要讲究证据的时代,保留证据非常有必要,那什么情况下,当事人不能申请交警调解呢?

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不适用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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